今年4月21日,澳洲聯邦政府宣布根據澳洲2020年通過的《對外關係法案》,已經取消澳洲維多利亞州與中國簽署的兩項有關「一帶一路」合作的協議。事件引發中國政府、澳洲聯邦政府及維多利亞州政府的嚴重外交衝突,更引起兩國以至「一帶一路」國家的商界不滿,憂慮澳洲聯邦政府的行為直接損害澳洲企業和民眾的切身利益。商會紛紛發聲,希望政府能在作出政治決策前,要考慮商界的需要及維多利亞州民眾的就業生計,不應任意犧牲他們的利益。
很明顯,取消合作的協議並非單純政治外交衝突,而是對企業和民眾的切身利益有直接影響。更嚴重的是,預計事件也會令一些已經簽訂了的商業合作沒法執行,因而出現大量商業爭議。
從國際法律爭議解決專業角度觀察事件,無論是為了兩個國家和地區,還是為了民眾和商界,都需要盡快解決。首先,澳洲聯邦政府可能認為,澳洲去年通過了的《外國關係法》賦予有關的絕對權力,可以不經商討直接單方面取消維多利亞州與中國簽署的合作協議。然而,合作協議雖然是地方政府和中國的行為,但澳洲對於中國倡導的「一帶一路」共商共建,一度持認同態度,維多利亞州政府更是一直對「一帶一路」協議持有正面評價,認為簽訂「一帶一路」框架下的合作協議,將會有力促進來自中國的投資和基礎設施建設,能保證和增加當地的就業機會。
第二,澳洲聯邦政府所提出的理由是協議不符合澳洲的外交政策,或不利於澳洲關係。這肯定不是充分的理由,根本沒法令中國及維多利亞州接受澳洲聯邦政府需要單方撕毀協議,而不使用國際慣用透過協商的方式解除協議。
由於篇幅所限,筆者將會在下期跟大家繼續討論對撕毀合作協議的憂慮和尋找解決有關爭議的方法,敬請留意。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