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香港調解事業迎來了兩項重大發展:國際調解院(IOMed)總部落戶香港,以及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制度的推行,這兩項舉措不僅標誌着香港在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領域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更為香港調解行業的未來發展開闢了新的篇章。
國際調解院作為世界首個專門以調解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國際法律組織,選擇香港作為總部所在地具有深遠意義,亦為香港帶來多方面的積極影響。首先,它將大大提升香港的國際形象和影響力,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其次,國際調解院的運作將吸引更多國際法律人才和相關業務來港,為香港法律服務業注入新的活力。此外,它還將推動香港法律服務的創新發展,特別是在國際調解領域,有助於香港發展高端和專業的法律服務產業。與此同時,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制度的推行是推動大灣區法治建設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重要舉措。這一制度的建立不僅促進了三地法律服務的融合與發展,也為香港調解員提供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大灣區調解員制度的主要特點包括統一標準、促進融合和擴大市場。三地共同制定的資格評審標準和專業操守準則為大灣區調解員的選拔和管理奠定了基礎。這一制度推動了三地調解規則的銜接,有助於完善大灣區商務糾紛解決機制。同時,它為香港調解員提供了更多的業務機會,有助於香港調解服務「走出去」。
國際調解院的成立和大灣區調解員制度的推行對香港調解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這兩項舉措大大提升了香港在國際調解領域的影響力,有助於吸引更多國際調解案件來港。面對國際化和區域化的競爭,香港調解員需要不斷提升專業水平,特別是在跨境調解和國際調解方面的能力。這種雙重驅動不僅擴大了香港調解行業的市場空間,也推動了行業的創新。為了適應新的發展形勢,香港調解行業需要在調解模式、技術應用等方面不斷創新,以保持競爭優勢。此外,推動科技應用也至關重要,香港應積極推動法律科技在調解領域的應用,例如線上調解,提高調解效率和服務質量。
最後,深化合作是不可或缺的。香港應加強與大灣區其他城市以及國際調解機構的合作,共同推動調解事業的發展。
撰文:梁偉峰
擁有工商管理博士及三個碩士學位,從事資訊科技超過三十年,現為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講師及課程總監、香港零售科技商會副會長、香港互聯網論壇副會長、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專家名冊成員、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認可綜合調解員、英國特許仲裁學會(東亞分會)委員、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學科專家、香港、新加坡及英國電腦學會資深會員、英國特許市務學會資深會員、國際扶輪3450區中環海濱扶輪社創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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