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政府專門設立專利制度,目的在於鼓勵創作和創新。專利制度是讓專利權擁有人在法定期間內享有專利技術的排他權,使其享有商業上的特權利益,以鼓勵其將知識公開分享。當專利權法定期間届滿,專利權即告終止,社會即可根據專利內容,自由運用其專利技術。
專利制度在保護創作者的權利的同時,更鼓勵商企和市民以合法、適當的方式利用創作,改善産業的和經濟發展。科創發展世界,在新創作的基礎上再發展,可以爆炸式的速度引發新的創作意念和發明,所以有效的專利制度是國家發展和傳承的根本。 申請專利,必須向政府機關提出申請,明確且充分揭露發明技術的內容、應用方法、請求的權利範圍和原創證明。如有任何不符合專利條件,申請便會被駁回,無法取得專利權。
為了充分保護社會資源和權利,每個國家對專利申請的審批都極為嚴格。因此,申請專利是十分耗時、花費心血和嚴緊程序,而每個獲批的專利都是對該地的市民、商業和整體經濟都是有重大貢獻的創意真品。 歐美是專利制度的原創者和專業玩家。過去歐美憑借龐大力量和高超財技配合專利制度和其他工具,領導全球的經濟。其他世界大部分的發展中和待發展的國家很難參與世界經濟的發展,更根本沒法分享世界經濟發展所帶來的紅利。然而,新科技、全球化和「一帶一路」的發展造就了發展中和待發展國家參與世界經濟發展的機會。
過去十年,中國的創作和創新成就已是有目共睹,在大量領域都是領先世界,同時動用了大量資源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鼓勵商企申請世界各地的專利推動創新,成果斐然。就以華為5G的技術為例,根據華為官方通報的專利數據顯示,華為在全球擁有超過十二萬件有效專利,其中與授予美國企業專利使用和專利交叉許可使用超過二萬件以上。安排可讓華為和多家美國科技企業在合法和合適的環境下共享專利,大大推動華為和美國科技業的飛躍發展。但這些發展機會、合作和國際基礎卻突然被打破。美國在衆議院司法委員會去年11月通過了廢除中企專利的法律。
下期,我們將繼續探討廢除企業專利可能帶給國際社會和經濟的影響。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