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本港人口稠密,鄰居之間往往容易因噪音、光滋擾、衞生、煙味和冷氣機滴水等問題而發生糾紛,部分個案甚至惡化為暴力衝突。就前述提及的常見鄰里糾紛,包括噪音、光滋擾、衞生、塵埃、煙霧或臭氣、滴水和滲水,而根據有關政府部門2016至2021年接獲的投訴數字顯示,鄰居之間的糾紛以滴水和滲水的投訴數字居多,在過去五年中平均每年分別接獲約二萬六千宗和三萬六千宗投訴。
由於鄰里糾紛類別繁多,具體負責處理糾紛的政府部門以糾紛的性質而定。視乎個案的性質和複雜程度,部門須以專業知識和技術處理糾紛(例如漏水),包括進入處所進行專業調查和測試,以確定滋擾源頭和釐清責任。因此,有關的政府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相關法例和指引作出跟進,以不同形式處理不同糾紛。舉一個例子,根據環保署提供的資料,如住戶受到噪音滋擾,可即時向大廈管理處尋求協助。管理處一般會直接與所涉人士洽談,絕大部分情況下可迅速解決問題。如問題仍未能解決或遇到困難,則可聯絡警方尋求協助。當警員到場時,一般情況下噪音也會停止,或減少發出噪音。
針對鄰里噪音問題的本質,環保署最近亦準備了一套指引,並在2022年向物業管理公司及各區居民協會和業主委員會舉辦多些講座及網絡研討會,以及製作海報及宣傳短片,加強市民對鄰里噪音的認識及向大眾提供如何避免產生住宅噪音的實用方法,以幫助建立更好的和諧社區。
產生鄰里糾紛的另一高頻誘因是滲水問題。目前屋宇署及食環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在收到市民就樓宇滲水的投訴後,會以系統的檢測方法,嘗試找出導致衞生妨擾事故存在。當確定有衞生妨擾事故存在,食環署人員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127條的規定,發出《妨擾事故通知》(通知),規定有關人士須在通知指明期限內減除妨擾事故。
除了透過聯辦處的協助尋找滲水源頭,有關業主或住戶可以透過互相合作,自行委聘專業人士 / 顧問公司進行滲水調查及尋找滲水源頭,並進行所需的維修,以解決滲水問題。至於其他衞生妨擾事故,食環署在接獲市民投訴後會進行調查,並採取執法行動。 由於篇幅所限,下期筆者會繼續探討改善香港處理鄰里糾紛的思維方式。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