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談到,香港有關政府部門每年接獲大量鄰里糾紛的投訴。每年鄰里糾紛可能十萬宗,影響超過二十萬家庭或幾十萬香港人的生活。目前,不同的糾紛往往先要由有關部門以專業知識和技術確定滋擾源頭和釐清責任,並在合適和糾紛各方同意的情況下,再提供其他處理糾紛方式的資訊给到當事人。
所謂「清官難審家庭事」,官員往往較難處理兩個或多個家庭的糾紛。過去處理鄰里糾紛的安排較分散、程序複雜和費時,導致每年都有大量案件積壓。這些未經處理的糾紛不斷累積和發酵,對當事人的傷害愈發嚴重,同時也引發愈來愈多社會問題。
在眾多糾紛解決方式中,調解是最適宜處理鄰里糾紛。調解不單能快速、簡單和非常經濟。根據國際爭議解決及專業談判研究院「調解模型」的定義,調解是特別設計的專業解決糾紛程序,目標在透過專業團隊根據調解程序、規則和技巧協助當事人詳細考慮全面利益和風險後作出最合適的決定。希望能促成當事人理性地面對問題及尋找最能夠保障自己利益的方法。
迎刃而解
此外,香港作為國際爭議解決中心,有國際知名的調解中心提供高質素的專業調解服務,更有機構特別為鄰里糾紛設計的個案管理程序、培訓鄰里糾紛調解專家和監察系統。香港的專業調解機構設有鄰里糾紛義務調解計畫並已經運作多年,是「一站式」的鄰里糾紛調服務,市民遇到非商業及爭議數額不高於港幣一百萬元的鄰里的糾紛,可以向香港和解中心申請。可獲輕鬆、免費和簡便地處理糾紛,而且和解率非常高。
效率為先
事實上,香港特區政府可以考慮和專業調解機構合作擴展這項計畫,統一處理各種鄰里糾紛。當有關部門接獲市民的投訴,可由有關部門轉介至這計畫,或直接向專業調解機構提出申請。當事人可選擇把未能達成和解的個案以仲裁方式解決或轉介至有關部門跟進。以專業調解機構處理鄰里糾紛預計可以減省政府有關部門的百分之七十工作量和服務成本。最重要是可以以最便捷程序協助解決嚴重困擾香港市民多年的鄰里糾紛,而且這類合作早有先例,相信在香港政府「急民眾所急」的工作理念推動下,應該毋須透過複雜的程序很快便可以開展服務。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