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一對住在九龍某屋苑的律師母女長期飽受漏水問題困擾。她們的客廁為漏水重災區,天花整天滴水,令母女倆生活十分不便的同時,也有嚴重的衞生憂慮。該處單位更甚至曾經多次因漏水導致突然停電,母女二人要撐着雨傘摸黑去廁所,十分狼狽。根據有關報道,樓上單位的業主,是一名在社會上享負盛名的骨科名醫。兩戶人就天花漏水問題,拉鋸了至少一年。
最初,樓下住戶投訴樓上單位漏水,當時樓上業主承諾跟進;滲水辦檢測結果顯示是主人房廁所防水層破損導致漏水,樓上業主也做了維修,並經滲水辦到場檢測,認為漏水情況有改善。正當大家感覺解决了問題之際,樓下住戶卻發現漏水情況其實沒有任何改善。她們質疑前次檢測只針對主人房廁所進行,與實際滲漏位置有所出入,所以自行安排公證行檢測,想不到卻出現與滲水辦檢測相反結果,故要求滲水辦再作測試。經多次聯絡,滲水辦轉述樓上業主的解釋,表示樓上單位對應樓下單位客廁位置只是雜物房,沒有作廁所用途,是不會漏水的,所以不用再測試,同時滲水辦亦已接納樓上業主的解釋不再測試;加上經前次檢測,滲水辦也找不出漏水的具體位置,所以未再跟進處理。
兩位律師眼見,漏水情況非但沒有改善,反而愈來愈嚴重,只好尋求傳媒協助。事件在社會上引起極大迴響,而在她們接受傳媒訪問的節目播出後,樓上業主立刻發出律師信,斥責遭到勒索。經過多番交涉,滲水辦終於獲得樓上醫生業主的同意,在樓上單位對應的位置再作測試。一如所料,測試顯示樓上業主未用作廁所用途的雜物房的防水層也有非常大的破損導致樓下嚴重漏水。樓上單位的業主便向律師住戶道歉並承諾盡快維修。
經過一年多的糾纏,事件終於可以暫停惡化。但也可能是另一爭端的開始,雙方會否會就賠償的安排無法達致一致意見而出現糾紛,仍然是未可預計,但律師母女一年多來的苦痛經歷,可能已是不能彌償。另一方面,在事件曝光後樓上業主的聲譽也受到極大的影響,這也是不容易得到改善。更重要的是,事件令市民對政府部門的處理手法也有所詬病。
有市民討論指「明明一個小問題,但未想發展到今時今日的局面。樓上真是為了一口氣,還是有其他內情不得而知。但政府部門的處理手法就一定有問題 …… 當居民有類似問題出現時,政府部門應該做專業的第三方介入處理,而不是各部門推卸責任、事不關己、各自為政的態度互相推搪。」公道自在人心,筆者下期會繼續和大家分享如何用調解去解決這種糾紛。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