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談到,第二次測試顯示樓上業主的原客廁防水層存在非常大的破損,從而導致樓下嚴重漏水。了解結果後,樓上業主向樓下住戶道歉並承諾盡快維修。飽受漏水問題困擾的樓下業主,經過一年多的糾纏,在多方周旋下終於把問題固定、暫停惡化。然而,就賠償的具體安排、樓下住戶一年多的苦痛經歷、對樓上業主和屋苑聲譽的影響及市民對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問題方式的詬病等,則需要盡快有效處理。
是次事件是香港典型的鄰里糾紛,每年有幾萬宗類似的糾紛發生,而這次糾紛的業主更都是專業及知名人士,反映香港有關政府部門和社會普遍都不知如何有效處理鄰里糾紛,導致事件糾纏多時,對兩方都造成嚴重損害才開始認真面對,尋求解決方法。筆者在〈改善處理鄰里糾紛的思維〉一文中曾分享過在眾多糾紛解決方式中,調解是最適宜處理鄰里糾紛的,不但能快速、簡單高效地解決鄰里糾紛,其所需成本還非常經濟。
假設以調解解決這次糾紛,方法十分簡單,只需要三個步驟。第一步,當出現糾紛時,雙方或其中一方可以向設有「鄰里糾紛調解專業服務」的調解中心申請。中心收到申請後,會安排調解個案管理經理協助當事人先評估糾紛的情況,並協助當事人了解整個調解服務程式、優點、時間和費用等詳情。調解中心會向另一方發出調解通知書。
當收到另一方同意參加調解的回覆,調解程式亦正式的開始。 第二步,調解個案管理經理會協調雙方進行初步各自的利益和風險評估,會按照糾紛的複雜和所涉的法律程式,建議雙方是否需要額外聘用調解代理(調解律師)。根據經驗,大約有四成的個案會聘用調解代理,同時協助委任一位有豐富鄰里糾紛調解經驗的調解專家。第三步,調解個案管理經理和調解專家會共同協作,開展檔案收集、預備會議、正式調解會議和簽訂和解協議等工作。根據統計,鄰里糾紛調解專業服務的和解率達百分之七十,且此服務還會協助未能和解的當事人安排後續的程式,盡力處理好各種情況。
整個調解的設計是透過專業調解團隊利用專業程式和規則協助當事人作出利益最大化決定的方法,是一個可以協助當事人創造利益和價值的專業程式,所以如果使用調解中心的專業調解服務,能夠讓雙方在最短的時間內達成最佳和解方案、花費最少的費用並享有最公平的過程,省時、高效且保密的為當事人解決糾紛,避免對當事人要面對破壞聲譽的風險或其他方面的損害。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