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消委會的統計,裝修工程經常出現多種糾紛,例如工期延誤、裝修物料與合約描述不符、附加工程費用過高、拖欠裝修工程費用和施工質量不好等。可能大家會問:為甚麼會有那麼多的糾紛?今次筆者就跟大家探討常見的裝修糾紛成因、解決方法和預防方法。
施工質量不好、工期延誤和附加工程費用過高,是最常見的裝修糾紛。施工質量不好,很多時涉及師傅的工藝和物料的質量好壞;有些情況則是由於客人大都不熟悉工程專業,很難理解施工情況,因為誤會而產生糾紛。而工期延誤糾紛的成因,可能是工程設計安排不當、工程出現錯誤需要修補,又或是忘記預訂物料等,也有可能是客人臨時修改要求或延遲確認設計、圖紙和物料。至於附加工程費用過高的糾紛,成因也有多個方面,據了解有不少工程公司以競價技倆作招徠,先以極低的價錢吸引客戶,再以附加工程費用的方式增加利潤,甚至有個案的附加工程費用超過原本費用的百分之八十!這情況可能是客戶後加項目導致附加工程費用加大,也有可能是一小撮不良商人的營商手法所致。
在香港,處理糾紛的方法不少,但是專門處理裝修糾紛的方法卻非常有限。大部分的市民和中小企更是不清楚當面對裝修糾紛應如何處理。首先,如果涉及一些涉嫌誤導消費者或《商品說明 (修訂) 條例》的案件當然應該交給海關執法。而其他大部份只涉及經濟、資源損失或不滿情緒的糾紛,可使用四種糾紛解決方法有效處理。
1.談判:談判可以說是解決所有糾紛的第一步。由當事人(即顧客)和裝修公司直接就事件談判,好像當初在開始合作時或在簽訂工程合約前的談判一樣。談判的基本是當事人進行利益交換目標在於增大利益。談判是否成功取決於雙方的議價能力、對事件和自我的掌握、對對手的熟悉程度等。遺憾的是,情況跟最初合作時不一樣了,以談判解決糾紛的成功率偏低。
為甚麼以談判解決糾紛的成功率偏低呢?其他三種有效解決裝修糾紛的方法又是甚麼呢?下期和大家繼續討論。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