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攝影,不能不提被譽為二十世紀最重要的攝影家之一的布列松(Henri Cartier-Bresson),他最影響後世攝影師的,就是他的「決定性瞬間」 攝影理論。
這個「瞬間」本身就是一種特定空間。攝影的意義,就是在當下和剎那之間,去了解人、事、物,更重要是賦予這人、事、物一種「意義」。簡單去說,攝影就是去找出生活中的一個「定格」,從這定格讓人完整地觀看清楚這事物,又或用一種全新角度去了解這事物。
布列松形容,「攝影」是將你的感覺高聲地呼喊出來。呼喊前,先要把一些生活細節貫通每一條腦神經,加以想像。其實,我們可以用「攝影的態度」去生活,如此生活不再是信箱中的傳單,一看即棄,而是一本好小說,讓人逐頁細閱。
今天手機攝影功能很卓越,很多人只會在進食時「相機先吃」,聚會時留個「出席證明」,或旅行時標示「如此一遊」。可否為自己創造「瞬間」的空間,為生活尋找意義呢?細心留意你的生活和人物的微細細節,動動腦筋去建構屬於你的一份生活意義。這個通過大腦的「瞬間」,才會在腦海中佔有位置和記憶。 你每天上班都走那條路,那條路對你來說是平平無奇。一旦你找到那「瞬間」,例如當你發現路上的杜鵑花原來已經盛放,就會知道春天來了,感到這條路不再單調,甚至幻想花香處處,更可能聯想有蜜蜂和蝴蝶拜訪;再進一步,你甚至可能想,這城市不算灰沉,起碼有花卉點綴,你的生活並非想像中淡而乏味,變得有生機。這就是從「瞬間」的意義,轉移至你個人的意義上。
布列松曾說:「一個人不管做甚麼,眼睛所見和心靈間一定存有某種關係聯繫着 …… 閉着眼睛看見內在,張開眼睛看外在的世界。」意思是,「瞬間」的空間是眼與心的連結,或許很短,但意義可以很深長。
撰文:伍詠光
突破輔導中心助理總監。着有《工,唔係咁打!》、《戀愛出事的理由》、《勇敢做自己》、《現實,我受夠了》以及《嘴巴失控了——青少年導師求生手記》、《邊個想返工》(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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