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小朋友在玩具店內意外打翻了一隻「巨型黃金天綫得得B」模型,導致父母要即場賠償四萬元的事件,早前在城中引起廣泛的討論。雖然,最後公司退回賠償並道歉把事件解決,但事件卻值得我們了解在商場或商店出現意外時引起糾紛的解決方法。
假如你不幸遭遇意外而受傷,而意外是因為商場或商店或第三方的疏忽引致,你有權向該第三方索償以追討損失。舉一個例子,你在某商場購物時,由於商場扶手電梯失靈突然煞停導致你跌倒受傷,需要救護車送院治理。這樣的話你或可就商場疏忽引致你受傷和造成的財物損失向商場索償。索償的內容包括痛苦、苦難和喪失生活樂趣的賠償,醫療費用,以及因受傷而造成對收入的損失、未來工作能力的損失等。當然你在意外中的財物損失,例如手表和名貴手袋等也可以一併追討。
過去,很多索償個案都會透過法律民事索償方式追討。然而,由於訴訟程序費時複雜,經年累月的官司令傷者、家人、商場和保險公司都非常疲憊,而複雜的程序更有可能令傷者及家人造成二次傷害。香港特區法院在2010年起已執行實務指引18.1及18.2【人身傷亡案件審訊表及僱員賠償案件審訊表】,鼓勵使用調解解決人身傷亡案件引起的糾紛。
按香港特區法院的指引,差不多所有人身傷亡案件都會先以調解解決,所以意外糾紛的當事人應直接申請調解,盡早解決他們的糾紛。香港主要的專業調解中心有專為人身傷亡個案而設的調解個案管理程序,為當事人提供快捷和專業的糾紛解決服務;特別幫助對法律完全陌生、又不懂解決糾紛程序的當事人,讓他們獲得全面的支援,包括專業諮詢、邀約各方參與調解、協助選擇合適的調解專家、按需要安排聯合的醫生或各項專家報告和調解律師,並協調和監察整個調解程序等,目標在為當事人提供最專業、公平和合適的調解服務。因此,如遇上述糾紛,調解不失為一個解決的良方。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