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專業都需要經歷培訓相信已是毋庸置疑,例如法律、會計等,而調解培訓亦不能例外,本地認可調解員便是一個例子。根據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調評會)指出,要成為調解員便需要完成兩個階段的評核試。第一階段是完成不少於四十小時的調解訓練課程,它必須是調評會認可的課程;而第二階段完成兩宗調解模擬調解個案,申請人成功完成兩宗模擬調解個案後,須取得兩份由評核員填妥的模擬評核表格(Form 1),並且在該評核表格證明該申請人已具備可勝任調解員的能力。
坦白而言,第一階段並非這麼困難,只要花些心機及毅力便可,最大的挑戰便是第二階段;而要應付這個階段的模擬評核試,調解培訓教練(Mediation Training Coach)便大派用場。教練的工作,是要指出學員在扮演調解員處理模擬調解個案時需要改善的地方,而愈用心的教練便愈能指出學員的不足之處;加上透過教練的豐富調解經驗,能夠指導學員如何有效地發揮所需的調解技巧,例如提問爭議雙方對事件的想法,特別是當單獨面談時如何適合地運用最佳替代方案(Best Alternative to a negotiated agreement,BATNA)、底綫可接受的方案(Worst Alternative to a negotiated agreement,WATNA)等技巧。前者能夠令爭議雙方確定自己立場,如談判未能達成協議,學員可以嘗試朝着BATNA加以推進,務求被接納;但如果對方的最終方案比WATNA還要差的話,調解成功的機會便微乎其微了。
一個好的調解培訓教練,除了要經驗豐富外,亦需要與時並進,透過積極參與業界的活動、調評會持續進行活動等,從而了解調解會議內最新的發展及相關需求, 例如以往大家對共同基礎(Common Ground)較為注重,但時移勢易,如今對這個要求已略為降低。此外,調解培訓教練亦應保持一些開放的態度,採取教學相長的精神,切勿「倚老賣老」地去指導學員,因為這樣不但令學員未能吸收到應有的知識,導師自己亦可能錯過了從學員身上「長知識」的機會,例如學員處理糾紛過程的技巧。
筆者認為,調解培訓教練在整個調解學習過程扮演着一個不可或缺的角色,期望透過他們的參與和分享,培訓更多高質素的認可調解員。
撰文:梁偉峰
擁有工商管理博士及三個碩士學位,從事資訊科技超過三十年,現為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講師及課程總監、香港零售科技商會副會長、香港互聯網論壇副會長、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專家名冊成員、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認可綜合調解員、英國特許仲裁學會(東亞分會)委員、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學科專家、香港、新加坡及英國電腦學會資深會員、英國特許市務學會資深會員、國際扶輪3450區中環海濱扶輪社創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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