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說話是一種技巧,更是一門藝術。」說話代表一個人的溝通能力,而溝通能力是人際關係的主要基礎。說話可以是最容易的事,亦可以是最難的事。說真的,三歲的孩子也會說話,但最擅長辭令的外交家也有說錯話的時候。
近年,全球採納以調解方式去解決爭議愈來愈多,引述哈佛大學法學院調解課程(Harvard Mediation Program)的網站上,對調解的定義是:「調解是允許陷入紛爭的當事人,有機會為了消除他們之間的歧異,而共同努力的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故此,調解員要協助解決糾紛,出色的溝通及說話能力便不可少。
要做到這一點,調解員應面對每一個調解個案,不管成功解決與否,都視雙方當事人是前來與他們結緣的「有緣人」,真心親切的關心他、迎接他、祝福他,甚至在道別時主動握手後才離開,並勸雙方當事人不記恨,保持友善及美好的風度,確實做到真、善、美,讓雙方當事人感到備受尊重、關愛;以慈悲心、同理心,關懷雙方當事人的糾紛,然後以最客觀的立場分析進行調解。
除此以外,調解員需要妥善運用說話能力,例如運用最合適的開場白、遇到雙方當事人陷入僵局時如何突破僵局等,只要肯用心,調解成功率定能提高。還有,調解時一定要善用各種調解技巧──這些技巧含義很廣,例如身體語言、表情、說話姿態,以及適時的幽默感等,令調解變成一種藝術。
常言道:「好的開始就是成功的一半。」調解員在調解會議的「開場白」是否恰當?對爭議內容是否充分了解?這些都要靠說話去表達出來。筆者認為,說話是一門藝術,能夠準確表達想法,往往會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相反,表達失誤則常導致禍從口出。說話的藝術,若能夠好好掌握,必定令調解事半功倍。
撰文:梁偉峰
擁有工商管理博士及三個碩士學位,從事資訊科技超過三十年,現為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講師及課程總監、香港零售科技商會副會長、香港互聯網論壇副會長、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專家名冊成員、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認可綜合調解員、英國特許仲裁學會(東亞分會)委員、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學科專家、香港、新加坡及英國電腦學會資深會員、英國特許市務學會資深會員、國際扶輪3450區中環海濱扶輪社創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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