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本報獲悉,政府即將公布准許在二○○○年前入職的警務人員延長服務年期,可申請延遲退休至六十歲,助增警力。據了解,自反修例風波,專責止暴制亂的警隊人手嚴重不足,欠多達約四千人手,為填補現有職位空缺,特首林鄭月娥及局方特許在二○○○年前入職的警員至高級警司,在屆滿原訂退休年齡後延長服務最多五年,至六十歲退休,與其他現職人員看齊。據知,有關安排不涉及修改法例,可盡快推出供合資格人員申請。
由二○一五年六月起入職的公務員,文職人員退休年齡為六十五歲,紀律部隊人員劃一至六十歲退休;在二○○○年六月起至一五年五月底入職的公務員,早前亦可申請自願延遲退休,多做五年看齊。但在二○○○年六月前入職的「舊制」警務人員,按職級需在原定退休年齡即五十五歲或五十七歲退休。消息人士指出,自二○一九年中反修例事件開始,警隊工作性質轉變更見複雜,需調動偌大人手處理「黑暴」問題,加上加強反恐、打擊洗黑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等,對人手需求更大。
不過,警隊人才流失加劇,在二○一九至二○年度,有逾一千三百名正規警務人員及輔警離職,流失率升至百分之四點五,當中包括辭職、提早退休等的非預知離職人員比例增加,佔五百五十六人;在招募新血方面,原本近年每年平均成功招募最少千三四名新血,但上年度只有幾百新血入伍,近期每次結業會操學警出更人數大減。
不同消息人士更形容,警隊現時最少有三四千個職位空缺未有人手填補,「一九年六月前齊人,之後請不夠人,一年少了幾百人,加上上年度額外開位二千多個,夾埋最少欠三千多人。」
據悉,警隊去年已向特首林鄭月娥及局方爭取讓二○○○年六月前入職的同事,亦可申請延遲退休,做夠六十歲,「因為人才流失、工作複雜,有合理背景及行動上的需要,尋求解決人手可行方案。」據了解,警隊仔細看過現行香港法例,其中第89章及第99章提及公務員退休事宜,認為延長有關人員的服務年期至六十歲退休是可行的方法,交特首林鄭月娥作決定,加上財政配合,爭取盡快推行。
消息人士透露,今次新政策適用對象由前線警員至高級警司,初步估計約有九千多人合資格申請延遲退休,另內部曾進行調查,結果顯示不足七成人表示有興趣延遲退休。申請人要經過篩選,包括健康良好、行為記錄良好及無欠債等,才會獲准延遲退休。
消息人士又指,當有關方面正式宣布特首拍板、局方「開綠燈」,及不用修改法例下,警隊會盡快讓合資格人員申請及進行審批,因為按現有約四千個職位空缺需填補人手計算,快則三年至五年才能全面就位,「每年有逾千人退休,如果全部成功申請延遲退休,全部留低,都要三年以上才能填補所有空缺,如果只有八成人留低,就用上近五年才能填補,還要假設期間成功招募新血人數達標。」
目前,為紓緩警隊人手荒,其他五個紀律部隊抽調部分人手做特務警察,推算共約千人,警隊亦以兩年半合約制聘用大量退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