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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業蓬勃 員工反遭壓榨
(星島日報報道) 本港酒店行業近年一直蓬勃,但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踢爆風光背後前?員工飽受壓榨。工會調查發現,逾七成房務員屬散工或長散工,當中大部分被安排每工作三周就休假一周,更有二十五宗初入職房職員個案的平均時薪更不足二十八元,又有酒店以「試工」為名,要求新入職中年婦女做足八小時執十七間房,卻只發五十六元薪水。


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六月期間,調查二百多名現職或曾任酒店房務員工。結果發現,逾七成房務員是散工或長散工,當中主因是逾五成的僱主以每工作三周就休假一周的方式,逃避《僱傭條例》中連續四周為同一僱主,每周服務十八小時的規定,從而省卻有薪年假、法定假日、遣散費等員工福利。


而工會於調查中更發現二十五宗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水平的個案,全部屬於初入職房務員。因為酒店以執房數目計算工資,但部分新人要花很多時間才「達標」,令部分人平均時薪低至十一元九角;亦有部分酒店以日薪計算,但卻要求員工必須「跑足數」完成限定工作量,新人變相被逼加班完成工作,令部分平均時薪實際僅得十九元。


工會組織幹事胡穗珊表示,收到不少工友反映酒店以「試工」為名,要求新入職的中年女士、新移民婦女及南亞裔人士,以極低工資為酒店工作三至十四天,平均時薪僅五至二十六元。


她指有一名中年女士「試工」房務員,每天收入僅五十六元,卻要工作八小時,執拾十七個房間,「試工」一周後卻不獲聘,「酒店經常找十多個新人試工,結果無聘請任何人,但試工期間工作量與一般工友無異,分明是壓榨!」


她指曾就調查結果約見酒店業主聯會,要求改善房務員福利,但一直未有回應;她又多番遊說平均時薪低於最低工資水平的工友向勞工處舉報,但工友卻擔心事件曝光後會被炒。


她又指部分酒店會叫未完成工作而加班的員工,先「打卡」再折返執房,所以工會亦難以證實工資不達標,故要求政府正視酒店「走法律罅」的行為。


勞工處回應,稱十分關注有指稱僱員收取低於法定最低工資,鼓勵有關方面提供更多資料,讓處方執法。而政府現正檢討《僱傭條例》下連續性合約的規定,但由於連續性合約是《僱傭條例》下多種福利的基礎,任何改動都會對各行各業有深遠的影響,故必須小心研究。
Posted on 15 Aug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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