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的糾紛數字的不斷上升,虛擬資產商務很多時涉及跨境交易活動,令跨境虛擬資產糾紛便日益頻繁。虛擬資產商務是很新興的商業,制訂法律和規例比較滯後,以至目前仍然未有完整的虛擬資產立法,所以以訴訟方式處理虛擬資產糾紛十分困難和效率很低、當事人很難預估結果。此外,由於這類糾紛因涉及不同國家的法律體系與司法管轄權,解決方法遠比本地糾紛複雜。
國際調解作為一種更為靈活、高效的糾紛解決程式,當事人在調解團隊和調解專業程式的協助下,作出合理的決定,爭取利益最大化。當事人自己的選擇和決定,可以是十分具創意性,更可以協助當事人創造利益,很自然成為處理跨境虛擬資產糾紛的首選方法。當然,要滿足當事人的期望和需要,必須有完善的跨境虛擬資產糾紛解決系統,包括有完善的處理跨境虛擬資產糾紛的調解程式和規則,清楚簡單的申請方式、時間安排和肯定成果、專業可靠的專業團隊和高勝價比收費方式和成果。幸運的是,香港已有很完善的跨境虛擬資產糾紛解決系統,不單滿足上述完善的系統所有效果,更是領先世界,是其他地區未開始發展這系統。而各地的調解中心也極少為跨境虛擬資產糾紛特別設計調解程式和培養人才。
當面對跨境虛擬資產糾紛時,爭議當事人可使用香港的高效調解服務,專業調解程式大致如下:
1.選擇調解機構:
首先,當事人應協商選擇一家具有國際認可度和設有跨境虛擬資產糾紛程式的調解機構,如香港和解中心(HKMC)、香港國際調解中心(HKIMC)等。這些機構具備跨境虛擬資產糾紛調解程式管理系統,並擁有豐富調解跨境虛擬資產糾紛的經驗。
2.調解管理諮詢:
調解個案經理解答當事人或代表的諮詢,並進行個案的初步案例分析。調解個案經理將仔細審查個案背景,包括當事人的資訊、有效授權、時限等。調解個案管理工作在個案申請階段開始,由一方或部分當事人提出的所有申請,香港國際調解中心會向其他當事人發出邀請。
3.簽訂調解協議:
調解中心和雙方簽訂調解協議,明確同意以調解方式解決爭議,約定調解的程式規則、和解協議的執行地及雙方的權利義務。這有助於保障調解程式的正當性、有效性和執行性。
下期筆者會繼續分享調解跨境虛擬資產糾紛的高效程式。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