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聘請文員,負責一般文書工作,月薪$14,765。主要職責包括:處理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以個人為申請單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個人交津)計劃及其他財政計劃的申請;處理公眾人士提出有關職津計劃、個人交津計劃及其他財政計劃的查詢及投訴;提供櫃台服務;處理辦公室的一般文書工作;協助推廣職津計劃、個人交津計劃及其他財政計劃(包括戶外推廣活動);以及處理由上級指派的其他工作。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在香港中學會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獲五科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有最少兩年全職文書、行政、管理須經濟審查的津貼計劃或客戶服務的工作經驗;有在政府部門/公營機構的相關工作經驗者佔優;中英文俱佳。能操流利普通話或其他語言者佔優;具備良好電腦應用知識;以及邏輯思維、客戶服務及溝通技巧俱佳。
受聘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為一年。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85章) 的規定須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以及受聘人可享有10天年假及其他《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公眾假期、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截止申請日期為4月26日,更多詳情:https://bit.ly/2IpUT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