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聞處聘請助理新聞主任,月薪$28,725起。主要職責為派駐在政府新聞處、政府總部新聞組及部門新聞公共關係小組從事有關新聞事務、宣傳及公共關係的工作。他們主要負責大眾傳播研究、統籌新聞發放及傳媒採訪、宣傳、推廣及處理緊急事故的工作。受聘人或須輪班工作。薪酬為每月28,725元至53,195元。
申請人需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及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及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的語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以及能有效地以中文和英文溝通。
申請人須參加由政府新聞處在香港舉辦的助理新聞主任(一般工作)筆試。筆試日期將會刊登於政府新聞處互聯網站(http://www.isd.gov.hk)。申請人必須在有關筆試取得及格成績才會有機會參加面試。申請人如獲邀參加筆試/面試,會接獲以郵寄/電郵方式發出的通知。申請人於截止日期後三個月內仍未獲邀參加筆試,則可視作已落選論。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截止申請日期為11月22日,更多資訊 https://bit.ly/2Thqyh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