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提過單靠金錢,並非激勵員工的最佳方法,不過金錢的威力的確毋庸質疑。有無想過如何才能有效發揮金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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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講到「金錢」,很多人都羞於開口,總覺得金錢是低級的話題,顯得自己不夠高尚。事實上,金錢是我們滿足各種需要的基本工具,如果我們沒錢租屋住、無錢買食物,何來還有心情和能力工作,甚至生存?所以經濟收入仍是衡量「成就動機」的重要指標。
有些僱主認為,員工薪酬是開支,所以要盡量壓低,更要減少加人工﹔不過亦有僱主認為薪酬支出是種投資,他們願意支付較高工資,提供較佳的福利去激勵員工,期望從這項「投資」中得到回報。這兩種管理觀點截然不同,效果當然亦相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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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說法指如果一個人在現有崗位工作愉快,那麼至少要多出四分一薪金,才能成功將他「挖角」。換句話說,即是你給的薪酬愈高,越容易挖到人才,相反亦較容易留住員工。
不過上期也提過,金錢只是外在動機。加薪的確能起到即時的激勵作用,但僱主普遍擔心,年年加薪除了增加成本,亦會令員工形成了期望,這項激勵因素的作用會逐漸減弱。要解決這個問題,其中一個方法是不定期發放獎金。
例如某位員工在上個季度表現出色,管理層可向他發放獎金。心理學家發現,不定期獎賞起到的激勵作用較定期獎賞為大,原因是員工每次工作時,都期望有機會得到獎賞,今次得不到就繼續努力,等待下一次機會,於是員工的積極性便能維持了。不過現實問題是,多數公司都缺乏這種「即興」獎賞的靈活性。
有些管理層擔心,只加薪給個別員工,會激發同事之間互相猜疑,破壞了團隊精神,這種憂慮是不必要的。作為管理層,你就有責任決定向誰加薪,之前提過激勵要及時,如果等到半年後、一年後才來獎賞員工,能夠起到的激勵作用亦會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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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職是另一項普遍的獎勵方式,但效果卻不太顯著。管理層或會將錯誤的人手,升遷到不恰當的職位,結果他不能在新崗位發揮才能,那麼不論公司或僱員都是「雙輸」,這種無效的晉升,根本是在「懲罰」同事的工作表現。有效的升職應該是讓一個人從事他喜歡又勝任的工作,這才能提高工作成效。
作為管理層,對於如何提升同事工作動機和表現,應該要有足夠靈活度,絕對不能「一本通書讀到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