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樂業相信應該是所有人近乎統一的願望。不少人花光大半生努力工作賺錢,就是希望有一段安穩的生活。然而社會上總有人會事不如意,因意外而趕不上步伐。有些人山窮水盡後可能會在街上行乞,希望有緣人施捨一點的錢幣。儘管在香港行乞是違法的行為,但在遠方的瑞典,近日就推出一項規範行乞的措施,將其變得制度化:行乞人士需要先向當地警局付一筆錢,領取「行乞許可證」才可合法行乞。
在歐洲國家不時都會見到人行乞(網上圖片)
瑞典的城市埃斯通納是第一個實施這個制度的城市。當地曾在去年底禁止行乞行為,但在數個月後推出新制度:行乞人士需要先在網上或者親身領取及填寫表格,並繳交21歐羅(約港幣180元)的費用,才能得到證件。如果被發現無牌行乞,將會罰款約3000港元。措施雖然使行乞行為變得更規範,不過亦有民眾持相反意見,認為有系統的制度反過來更會助長行乞風氣,亦有機會使犯罪集團利用行乞人士藉機犯罪。
不少市民認為政府應該更著實地改善社福措施(網上圖片)
當然亦有人認為,與其就行乞制定措施,不如在社會福利及幫助有需要人士等方面多下苦功,從根本地改善他們的生活。
資料來源:theguard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