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日話「魚唔過塘唔肥」,不少打工仔喜歡轉工跳槽改善薪酬待遇。但有網友訴苦話辭了職,準備返新工前,新公司竟然取消聘約,令他賠了夫人又折兵。
網友指已與新公司簽訂合約,翌日回到原公司辭職。但幾日後,收到電話指新公司未能運作,原因是老闆與公司其他成員鬧翻,老闆不顧而去,未能聘用他,令他極之苦惱。
網友都大表同情,指他應該向新公司追究。「老細都走埋,間公司連生存都成問題」、「騎牛搵馬都未必比裸辭好得幾多」、「簽了紙就應該賠償,應該三個月人工」。但網友向勞工處查詢,處方指未開始上班不受保障,要他自己請律師從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