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時時有,今次輪到你!不過,如果你要跳槽去舊東家的競爭對手,跳槽就並非只是交辭職信那般簡單!稍有不慎,跳槽機會隨時泡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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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前應先留意舊公司合約有無「競業限制條款」,一般用以規範掌握僱主商業秘密的僱員,在任職或離職後一定時期內,禁止利用這些秘密從事與單位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從而保護僱主不會因此遭受損失。
簡單點說,即是你處理的客戶資料,都是舊公司的商業秘密,如果舊公司懷疑你有意圖搶走他們的生意,他們就可能追究責任。
有些公司會因應「競業限制條款」,在你遞信後即時開始離職前休假,在這段期間,你亦不能從事任何工作,更不能與新僱主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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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客戶資料,你亦要小心處理跟舊同事關係。過檔新公司,你當然想招攬舊同事繼續打拼,畢竟大家「夾」了這麼久,工作有默契,做起事會更得心應手。不過你要留意舊公司合約是否有「禁止招攬條款」,即時在你離職後一定期限內,不得招攬舊東家員工。當然,條款約定期過後,你向舊同事「推薦」工作機會就合情合理了。
還有一句話要記住:跳槽要低調行事。去到新公司,沒必要提及舊公司的事,過去榮譽不要賣弄,因為無人會有興趣。
你又想跳槽?立即登上 Job Market 的 Recruitment Day,看看有無心水好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