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由今期開始,會為大家分享一些物業管理糾紛案例和解決方案。漏水糾紛經常困擾很多香港人。受鄰居或物業本身滲水問題所困,若處理不當,可能為雙方帶來很大的困擾。更嚴重的是,由於雙方或對方不合作或拖延,事件往往是噩夢的開始。今次和大家分享的是有關漏水糾紛的調解個案。
去年初,黃太單位有多處地方出現水漬和水滴,她認為是樓上單位漏水引致。由於疫情關係,黃太很注重家人的健康風險,更憂慮情況持續會對單位結構造成破壞。於是,她透過管理處轉告樓上單位業主陳先生,希望能盡快維修停止漏水。然而,陳先生卻不接納是他的單位的問題,他指他的單位也有類似的滲漏問題,懷疑是大厦外牆漏水。黃太便邀請陳先生合作,讓工程人員進入單位檢測,希望查出原因進行維修。但陳先生不接納這建議,認為黃太應先要求大厦業主立案法團維修外牆。
經多個月來多次協商不果,漏水的情況日益嚴重,多處地方出現水痕,甚至有裝修批盪剝落。到了去年11月,黃太單位部分假天花突然塌下,裝修和傢俬都被砸爛,情況十分恐怖。黃太唯有舉家搬離單位,並租住鄰近的月租公寓。黃太亦同時向食環署和屋宇署的聯合辦事處投訴。
聯合辦事處介入後,處方人員進行了檢測單位內的喉管和衞生設備等基本測試,並聯繫陳先生,進入他的單位進行色水測試、水表流量測試、喉管反向壓力測試及濕度監測等。調查報告顯示,陳先生單位的地下喉管有多處滲漏,造成漏水至黃太單位 。收到報告後,陳先生亦安排維修工程,並在今年4月中通知黃太維修工程完成。黃太則馬上安排自己單位的復修工程,並在今年7月中搬回單位居住。
與此同時,黃太亦向陳先生追討修復裝修、家具、家電毀損費用、租務開支、精神撫慰和醫療費用金等共三十萬元的賠償。然而,雙方就賠償金額和項目出現爭議。雖然他們都希望能盡快解決,以減少對大家生活的影響和訴訟花費,但對法律完全陌生,又不懂解決糾紛的程序。經過一輪的內心掙扎和多方面考慮,最後都選擇了申請以物業管理糾紛調解解決雙方的爭議。
下期筆者會繼續跟大家分享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可以如何幫助陳先生和黃太,解決他們的困難。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