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提到作為調解員的陳小姐,了解過丁護士和黃護士衝突的始末後,認為她們的衝突可能令服務質素下降,甚至會引起病人及其家人投訴。如果不有效解決她們的衝突,最終可能會迫使其中一位最終離職,令醫院、職員和病人變成輸家。
陳小姐起初建議調解地點選定為醫院內的會議室,以節省開支,但醫院不想此事在工作地點內張揚,憂慮會令兩位同事感到尷尬。後來經醫院和兩位當事人同意下,租用了香港和解中心的會議室,並選在星期六早上進行調解會議,原因是兩位當事人不用上班,更希望透過中立的地方,鼓勵雙方公開,坦誠溝通,達至和解。
調解會議當天,陳小姐早半小時到達會場作好一切的準備工作。陳小姐特別強調她的角色是中立的,一切都以尊重大家的選擇為重要,她會協助促成雙方達成和解。丁護士先發言,她說在醫院工作近三十年,一直盡忠職守,從沒有人投訴她欺凌同事,而今次事件對她是一種侮辱。這裏已成為她第二個家,所以對同事在護理時的質素十分緊張,緊張自然大聲,大聲並無不妥。另外,在更衣室的事件,只是想好好教訓黃護士,激勵她改善。但她感到黃護士屢勸不聽,一時衝動下才向對方吐口水。
而黃護士則表示,她是這件事的受害者,經常被丁護士公開大聲指責、取笑、甚至替她改了「花名」,完全不認同她所謂的激勵法!丁護士根本正在職場欺凌,還在更衣室向她吐口水,可謂「佛都有火」!黃護士感慨地說,自己盡心盡力為病人服務,但得到這種對待,十分憤怒。
雙方的立場和需要,南轅北轍,一開始便劍拔弩張。有見及此,陳小姐立刻運用了覆述和換框等技巧,重新組織她們說話的重點,同時減去負面的情緒及帶有攻擊性的言詞,令雙方都能理解:第一,丁護士重視同事間的護理技巧,純粹希望提醒同事;第二,黃護士不接受丁護士的態度,希望她能改善的表達方法。
陳小姐的努力開始發作用,為調解會議製造了良好氣氛。想知道她如何引領雙方互相諒解,最終又以甚麼方案解決大家的衝突,請留意下期筆者的分享。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