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和大家深入了解世界貿易組織體系和組織主要推動及維護公平貿易的解決糾紛程序。香港的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代表出席第十三屆世界貿易組織部長級會議,討論及分享世界貿易組織解決糾紛程序所面臨挑戰和可行的改善提議。今期,我們繼續探討世界貿易組織解決糾紛程序所面臨的挑戰。
二.世界貿易組織解決糾紛程序 面臨的三大挑戰
1.上訴機構的功能受限:近年來,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的運作受到了嚴重影響。美國政府自2017年起阻撓世貿上訴機構的新法官任命,導致上訴機構一直未能任命新法官。由於上訴機構最少需要有三名法官才能審理上訴案件,因此現時已無法審理上訴案件,影響了解決糾紛程序的效率和公正性。已停擺多年之久的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上訴機構何時才能恢復運作,為國際社會所關心。當前外部世界發生重要變化,爭端解決機制因為上訴機構停擺而令「皇冠」失色,世界各國在經貿領域正面臨更加複雜的風險和挑戰,需要從歷史實踐中吸取經驗和智慧,繼續用好WTO爭端解決機制。
2.裁決執行困難:雖然世界貿易組織解決糾紛程序在裁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執行裁決方面仍面臨困難。一些被裁定違反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的成員國拖延或拒不執行裁決,影響了解決糾紛程序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世界貿易組織(WTO)早前公佈裁決,美國早前要求香港產品貼上「中國製造」標籤的做法違反了國際貿易規定。中國專家表示,這種將貿易問題政治化的做法註定失敗,美國公然無視世貿組織規則,嚴重影響其國際聲譽。
3.發展中國家在解決糾紛程序中的地位較低:發展中國家在世界貿易組織解決糾紛程序中的地位較低,往往難以充分維護自身利益。這主要表現在發展中國家在爭端解決過程中缺乏足够的法律和專業人才,以及在談判和執行裁決方面的實力不足。
由於篇幅所限,筆者將會在下期繼續討論這三項挑戰對世界貿易組織的影響,它的改革之路及未來發展,敬請留意。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