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談過調解是最有效的裝修糾紛解決方法,但筆者想指出一點:調解還是有一些限制。由於調解不是強制性的,它尊重當事人的決定和選擇,所以不可能百分百達至和解,最高約有百分之七十的個案能成功和解。基於調解化解誤會和加強雙方理解的特點,經調解的當事人都可以釋除部分的敵意,有機會簡化往後的訴訟程序。
香港是世界領先的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多年來為市民和商業的需要不斷優化糾紛解決方法,例如香港和解中心、香港國際調解中心和香港國際商業仲裁中心,便合作推出以專業調解和商業仲裁結合方式徹底解決裝修糾紛,新的結合裝修糾紛案件管理服務,協助當事人先爭取以專業調解去達成最理想的和解。
百分之七十的個案成功和解,那麼,剩下百分之三十未能達成和解的糾紛,案件管理程序將協助當事人以仲裁解決,而整個裝修糾紛可在一至四個月內解決,比訴訟減省達百分之九十的時間和費用;更重要是能夠給予當事人最專業、最全面的裝修糾紛解決服務,由獨立調解中心和仲裁中心互相監察,確保公平和公正。
預防勝於治療。有效地預防裝修糾紛,可大大減低裝修糾紛的出現。以下是預防糾紛六點步驟的建議:
1.裝修前需要多作一些市場研究,選擇信譽良好的裝修公司。不要只考慮價錢,平價可能只是招徠,往往是報價廉、收費貴的不良經營手法。
2.合約要詳盡,因為裝修是不簡單的事,所以業界倡議使用標準裝修合約,清楚列明各部分的物料、質量和工序時間等,同時也要加入糾紛解決條款。
3.雙方要了解清楚每個圖則細節和實體設計效果,這將有效協調對裝修效果的不同期望,減低可能出現的誤會。
4.清楚訂明工程驗收程序,避免就有關安排發生爭議。
5.設定分段小驗逐項付款,並盡早監察和修正可能出現的問題。
6.在香港或境外發生爭議時,找專業解決裝修糾紛服務的調解中心、仲裁中心,或有結合式裝修糾紛案件管理服務的專業機構處理。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