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於第七屆大中華仲裁論壇中開幕致辭時,提到近年資訊和網絡技術發展迅速,在出現爭議的時候相對方便及成本低的網絡仲裁也愈來愈受重視,成為新趨勢,故此特區政府即將開設「網上爭議解決方案」 新項目,並希望最終 構建一個網絡平台,為所有「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成員提供企業對企業(B2B)的網上解決爭議方案。此外,亦會派員參與討論及交流,也將就相關議題積極進行研究和推動工作。
筆者作為資深資訊及通訊科技從業員及仲裁員,自然對這個議題非常感興趣,並且十分支持,期望透過這篇文章分享對這個議題的看法。
網絡仲裁,是仲裁程式的全部或主要環節,包括提出仲裁申請、立案、答辯或者反請求、仲裁員的指定和仲裁庭的組成、仲裁審理以及仲裁裁決的做出等程式均在網上進行,網上仲裁庭可利用電子郵件、網上聊天室、視訊會議系統等現代資訊技術,將身處不同地區的當事人和仲裁員聯繫在一起,利用互聯網開庭,仲裁庭的合議以及仲裁裁決的做出和傳遞也都可通過網絡進行。
網絡仲裁的優勢在於即時性,能快捷、經濟地解決爭議,給當事人提供極大的便利。此外,網絡仲裁發揮了互聯網的威力,令仲裁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能夠不受時間和地域限制去解決爭議;至於合約均為電子合約,只要通過協力及認可電子合同平台簽署,便具備了電子合約的安全合規性。最重要是網絡仲裁也是仲裁,過程不公開審理,嚴格保密。
隨着特區政府銳意發展智慧城市,加上電子技術的發展和電子商務的普及,能夠早着先機,加速發展網絡仲裁,將有利及鞏固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的地位;然而,在發展過程中,應諮詢仲裁及科技界的精英,讓他們有更多的參與,切忌閉門造車,否則只會打造一個欠缺業界支持、甚至難以兼容國際標準的科技平台。特區政府更可以藉此優化相關的法例,變得更與時並進。
撰文:梁偉峰
擁有工商管理博士及三個碩士學位,從事資訊科技超過三十年,現為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講師及課程總監、香港零售科技商會副會長、香港互聯網論壇副會長、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專家名冊成員、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認可綜合調解員、英國特許仲裁學會(東亞分會)委員、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學科專家、香港、新加坡及英國電腦學會資深會員、英國特許市務學會資深會員、國際扶輪3450區中環海濱扶輪社創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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