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不少投資者會到中國、亞洲、歐洲甚至美加等地物色投資機會。當然也有些是為了其他原因購買物業,例如移民或升學等需要。在外地,投資在不同法制和商業環境,會面對不同的風險。從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的專業角度看,投資外國物業前不僅要評估當地法律、政策業務盡職調查和法律盡職調查,為了保障利益和更有效減低投資損失的可能性,投資者應對當地的商業環境、物業投資狀況、地方發展規劃和前景等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最重要是準備最有效的解決糾紛的方法。
投資外國物業全面性的風險評估,包括七個類別:
1.當地有關外國物業投資的法律、稅制和政策 不同國家、城市有着截然不同的地權、物業權的法律,對外國投資者投資物業的管制也有很大的差別。很多時,當地政府會對外國物業投資有所限制,例如限購物業價值、限購物業類型、附加稅、最少持貨時間等,亦要計算有關規則會削弱外來投資者的競爭力也減低投資回報。相反,有些地區為了吸引投資,設置了多項優惠甚至有補貼。投資者必須清楚了解和遵守這些規定。
2.當地物業市場的投資環境 投資者要了解環境、居民類型、該區的房地產供應和需求的比例、未來的供應社區規劃、區內的平均樓價和走勢、買賣和租賃水平等。這些因素會直接影響物業的價值和升值能力,需要重點考慮。
3.當地人對外國人在當地置業的立場和態度 很多投資者忽略了文化的差異。不要忘記在外國投資跟在香港不一樣,我們不能以香港人的習慣和文化作為考慮。投資前宜多了解當地人對外國人在當地置業的立場和態度。過去,有不少個案就是由這方面的衝突和不協調所產生,因而造成了很大的損失。
由於篇幅所限,筆者會在下期和大家分享投資外國物業的全面性風險評估,以及最有效的解決糾紛的方法。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