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分享了陳老先生參與專業調解服務的過程。調解員協助各方從立場對立(指責與拒絕承認)轉向關注利益包括患者安全、事件了結、聲譽管理、財務確定性等。今期,我們繼續和大家分享這件醫療糾紛的最終結果。
具體而言,調解員協助家屬理解醫療實踐中的固有不確定性,包括「並非所有治療皆能達成預期效果」的專業現實,以及某些不良結果可能源於複雜醫療因素而非單純疏失。與此同時,調解員也引導醫療團隊與醫院管理層對系統性失誤與個人疏失表達專業性的遺憾,此舉不僅滿足了家屬對問責的心理需求,也為後續和解創造了必要的情感基礎。透過這系列精心設計的調解準備,各方得以在後續談判中更專注於實質性問題的解決,而非陷入情緒對立,為最終達成全面和解提供了關鍵性的推進作用。
調解員協助各方從對立立場(指責與拒絕承認)轉向關注共同利益,包括患者安全、事件了結、聲譽管理及財務確定性等。經過三周的充分考慮與計劃,各方在調解程序開始後的第五周進行正式談判會議。會議中,各方均準備了兩個可實施的方案及相應理據,談判過程順利,僅耗時三小時即達成和解。和解內容包括:
1.醫院醫療失當保險的承保方,向陳先生支付港幣二十萬元,以涵蓋其額外醫療費用。
2.醫院同意免費為陳先生提供為期一年、每季度一次的全面身體檢查,以監測並確認未因事件產生長期副作用。
3.陳先生及其家屬同意正式撤回向香港醫務委員會及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提出的投訴。
4.醫院安排李醫生及王先生完成共四十小時的藥理學及患者安全規範附加培訓,並在完成後恢復其職務。
本案例充分展示了調解在解決複雜醫療糾紛中的顯著優勢。通過選擇HJDC調解,各方避免了訴訟與紀律聆訊的耗時、對抗性及公開性,並達成了一個法院無法下令的定制化解決方案(如持續健康檢查)。此過程不僅實現了更快速、經濟且全面的解決,更側重於療瘉與正義,而非單純的懲罰與指責。
撰文:羅偉雄博士(Dr. Francis Law)
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人事、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首席調解培訓師、首席評審、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