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評會評審制度 有待優化
單從報讀人數,便知道調解是炙手可熱的課程之一。學員現時要成為本地認可調解員,必須通過由認受性最高的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舉辦的評審制度,雖然未具法律約束力,但已是整個行業公認的評審制度。
據知,這套評審調解員水平標準的準則是參照了國際間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以及關於勝任的調解員須具備素質的當代文獻和研究結果。模擬評核表格1的各項準則乃是本地及國際調解權威一致認為優秀調解員應表現的技巧,應試者由合資格的評審員進行評審。學員在完成四十小時的調解培訓課程(第一階段)後,可接受認可評審(第二階段):自2013年7月起,調評會開始認可調解培訓課程和進行第二階段評審,現時已有接近一千七百人見證了調評會的地位,並獲得普遍接受。
筆者深信任何評審制度都需要與時並進,由於考生在第二階段的考試屬於「模擬試」,從微觀層面而言,是測試考生對調解程序的認識、能辨識和總結關鍵問題以決定議題的緩急輕重、能控制各方、能有效地運用有關積極聆聽、意義重構、說話重塑、促進溝通、處理質疑、促進和諧、協助各方集中在今後的利益和選擇上的種種技巧、能擬定應變計畫,以及能優化和解協議的條款等等。
從宏觀層面來看,考生在調解過程中的整體技巧和行為舉止都是評審員評核的對象,故此,在相關文件上應做到愈「真實」愈好,但事實上並非如此。事關考生需要在評核試前選擇以「中文」或「英文」作為「模擬試」的談話內容,從而在尋找考評官上作出適合的安排,只可惜不論採用是考生中文還是英文,模擬試的調解個案內容及相關文件仍然是英文,這種安排不論對考生及扮演爭議雙方的人士無疑構成壓力,皆因英文並非他們的母語,了解文件的內容定必須花更多時間去準備和安排,為何不作中文版本的安排?筆者真是摸不着頭腦。
另一方面,所有扮演爭議雙方同是準考生,意味着他們欠缺專業訓練去測試考生扮演調解員的能力,若然雙方不配合,甚至因過分入戲而影響調解員的表現而未能及格,這樣的賽果公平嗎?真正能夠反映考生的表現嗎?雖然設有上訴機制,但已經令考生費時失事,為何不讓考生作更好的準備,協助他們作更充分的發揮?
撰文:梁偉峰博士 [email protected]
從事資訊科技行業超過二十七年,擁有工商管理博士及三個碩士學位,現為香港零售科技商會副會長、香港互聯網論壇副會長、英國及香
港電腦學會資深會員、新加坡電腦學會高級會員、英國市務學會資深會員及香港董事學會資深會員、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認可綜合調解
員、英國特許仲裁司學會會員、香港仲裁司學會會員、2002年起獲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委任為學科專家、僱員再培訓局「資訊科技
及通訊業」技術顧問、智經研究中心會員「智經之友」及匯賢智庫會員「匯賢之友」。
據知,這套評審調解員水平標準的準則是參照了國際間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以及關於勝任的調解員須具備素質的當代文獻和研究結果。模擬評核表格1的各項準則乃是本地及國際調解權威一致認為優秀調解員應表現的技巧,應試者由合資格的評審員進行評審。學員在完成四十小時的調解培訓課程(第一階段)後,可接受認可評審(第二階段):自2013年7月起,調評會開始認可調解培訓課程和進行第二階段評審,現時已有接近一千七百人見證了調評會的地位,並獲得普遍接受。
筆者深信任何評審制度都需要與時並進,由於考生在第二階段的考試屬於「模擬試」,從微觀層面而言,是測試考生對調解程序的認識、能辨識和總結關鍵問題以決定議題的緩急輕重、能控制各方、能有效地運用有關積極聆聽、意義重構、說話重塑、促進溝通、處理質疑、促進和諧、協助各方集中在今後的利益和選擇上的種種技巧、能擬定應變計畫,以及能優化和解協議的條款等等。
從宏觀層面來看,考生在調解過程中的整體技巧和行為舉止都是評審員評核的對象,故此,在相關文件上應做到愈「真實」愈好,但事實上並非如此。事關考生需要在評核試前選擇以「中文」或「英文」作為「模擬試」的談話內容,從而在尋找考評官上作出適合的安排,只可惜不論採用是考生中文還是英文,模擬試的調解個案內容及相關文件仍然是英文,這種安排不論對考生及扮演爭議雙方的人士無疑構成壓力,皆因英文並非他們的母語,了解文件的內容定必須花更多時間去準備和安排,為何不作中文版本的安排?筆者真是摸不着頭腦。
另一方面,所有扮演爭議雙方同是準考生,意味着他們欠缺專業訓練去測試考生扮演調解員的能力,若然雙方不配合,甚至因過分入戲而影響調解員的表現而未能及格,這樣的賽果公平嗎?真正能夠反映考生的表現嗎?雖然設有上訴機制,但已經令考生費時失事,為何不讓考生作更好的準備,協助他們作更充分的發揮?
撰文:梁偉峰博士 [email protected]
從事資訊科技行業超過二十七年,擁有工商管理博士及三個碩士學位,現為香港零售科技商會副會長、香港互聯網論壇副會長、英國及香
港電腦學會資深會員、新加坡電腦學會高級會員、英國市務學會資深會員及香港董事學會資深會員、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認可綜合調解
員、英國特許仲裁司學會會員、香港仲裁司學會會員、2002年起獲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委任為學科專家、僱員再培訓局「資訊科技
及通訊業」技術顧問、智經研究中心會員「智經之友」及匯賢智庫會員「匯賢之友」。
Posted on 08 Jul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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