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國際調解院的成立為香港奠定了重要基礎,但要真正成為國際調解中心,香港仍須在多個方面補充和完善自身條件。
1.基礎設施與技術支持的強化:國際調解院總部設於舊灣仔警署,預計2025年底或2026年初投入使用;然而,硬件設施的現代化程度和技術支持能力仍須提升,例如引入人工智能支援遠程調解、案件管理和數據分析,以應對跨地域爭端的需要。
2.調解文化的本地推廣:儘管國際調解院有助於推廣調解文化,但香港本地對調解的認同度和普及程度仍較低。相較於訴訟和仲裁,部份市民和企業仍傾向傳統方式解決爭端。政府和相關機構須加強宣傳,突出調解的優勢,如自願性、高效率及保密性。
單純成立國際調解院為香港提供了成為國際調解中心的歷史性機遇,但這並不足以讓香港完全實現這一目標。首先,國際調解院的運作初期可能主要聚焦於亞洲和非洲地區的爭議解決,缺乏歐美國家的廣泛參與可能限制其全球影響力。香港需要通過持續的外交努力和國際推廣,逐步吸引更多國家加入,以增強調解院的代表性和公信力。其次,國際調解院的成立雖然為香港帶來了制度和經濟上的優勢,但其長期成功取決於香港自身在法律、人才、技術和文化推廣方面的配套能力。僅靠調解院的「名牌效應」無法解決香港在高端調解人才儲備、國際法律框架適應性及本地調解文化普及等方面的不足。香港必須主動應對外部勢力試圖「去國際化、去功能化」的挑戰,利用調解院總部作為重心,強化其國際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
更重要的是,國際調解院的運作細節仍有待締約國商議,香港政府及各界人士的具體角色尚未明確。這意味着香港需要在未來與調解院密切合作,確保其政策和資源配置能夠支持調解院的長期發展,而不僅僅是作為一個總部所在地。只有在這些條件逐步完善的情況下,香港才能真正成為亞太區乃至全球的國際調解中心,充分發揮「一國兩制」下的制度優勢,為國際和平與爭端解決作出更大貢獻。
撰文:梁偉峰
擁有工商管理博士及三個碩士學位,從事資訊科技超過三十年,現為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講師及課程總監、香港零售科技商會副會長、香港互聯網論壇副會長、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專家名冊成員、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認可綜合調解員、英國特許仲裁學會(東亞分會)委員、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學科專家、香港、新加坡及英國電腦學會資深會員、英國特許市務學會資深會員、國際扶輪3450區中環海濱扶輪社創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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